曲贝替定与DNA小沟结合,将其螺旋扭曲为大沟,这一结合会诱发DNA一系列级联反应,影响多个转录因素,DNA蛋白和DNA修复途径,从而干扰细胞周期。
体内外试验表明,曲贝替定有抗肿瘤细胞系增殖的活性,包括肉瘤,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和黑色素瘤。
用于治疗蒽环抗生素和异环磷酰胺无效或不适用这类药物的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治疗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患者。
1、治疗软组织肉瘤:建议初始剂量1.5mg/m2,静脉输注时间应超过24小时,每三周治疗一次。
2、所有患者接受本药治疗之前(30分钟之前),应静脉予以20mg地塞米松;不仅仅作为预防呕吐,并有保肝作用。根据需要予以更多止吐药治疗。
最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丙氨酸转氨酶上升,中性粒细胞减少,恶心呕吐,疲乏,食欲下降。
1、肝功损伤:有肝功损伤患者应满足一定条件在接受曲贝替定治疗,有急性或慢性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密切关注肝功,并调整剂量;用药前发现胆红素上升应禁止用药。
2、肾功损伤:应监测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患者禁用曲贝替定单药治疗。
3、血液学反应:使用本药曾报告3-4级血小板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治疗前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若出现症状应及时调整剂量并对症治疗;基线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500个/mm3且血小板计数小于100,000个/mm3时,不应使用本药。
4、恶心呕吐:使用本药前应予以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治疗。
5、横纹肌溶解和CPK上升:基线磷酸肌酸激酶(CPK)>2.5xULN患者不应使用本药,曾报告有横纹肌溶解,应密切监测患者CPK水平和肌肉无力或疼痛等症状。
6、其他:肝功检查参数异常,输注部位反应和过敏等。
【药物相互作用】
CYP3A4抑制剂或CYP3A4诱导剂。